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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毒塑膠」食品容器先退場
環署預告草案 食物、飲料包裝將禁用PVC
「毒塑膠」食品容器先退場 
環署預告草案 食物、飲料包裝將禁用PVC

「毒塑膠」PVC食品容器將率先退場。環保署將自2022年11月1日起禁止含有聚氯乙烯(Polyvinylchloride,簡稱PVC)的包裝容器或餐具製品,用於裝填食品、飲料、酒類或藥物。長期關注PVC危害的看守台灣協會對此給予正面評價,但也呼籲環保署,PVC材質應用廣泛,應擴展至其他項目如建材、家具等,也應盡速將更多PVC商品公告為應回收項目。首圖來源:Angelo Su(CC BY-NC-ND 2.0) 本文授權轉載自環境資訊中心
撰文=李蘇竣

PVC材質恐致癌 更引發重金屬、戴奧辛污染

聚氯乙烯因便宜、製造方便等特性,廣泛應用於各式各樣的產品,已長年深入民眾日常生活中。但PVC材質是含氯塑膠,製程必定伴隨塑化劑等添加物,因而成為危害環境、生物健康的一大殺手,被環保團體稱為「毒塑膠」。

環保署表示,PVC材質產品不耐熱,必須添加鉛、鎘、鋅等重金屬為原料的安定劑,衍生重金屬危害;此外,PVC材質不抗油溶腐蝕,可能在盛裝食物時釋出塑化劑,長期下來PVC所產生的環境賀爾蒙作用與致癌風險相當驚人。

環保署強調,就算進入廢棄階段,PVC燃燒後也會產生戴奧辛、排放鉛、鎘等重金屬。除了會從焚化爐煙囪排出進入空氣中,更會大量存在於焚化爐的飛灰與底渣,隨著灰渣的掩埋或再利用,進而散布於環境,產生危害疑慮。而戴奧辛在自然環境中非常難以分解,進入食物鏈後,對人體健康及環境的危害影響程度也不容小覷。

草案預告PVC容器禁止接觸食品、藥物 動物飼料也不行

為了減少PVC製品,環保署依《廢棄物清理法》第21條「限制含聚氯乙烯之平板包材、公告應回收容器及非平板類免洗餐具不得製造、輸入及販賣」草案,草案中明訂,自2022年11月1日起,這類含PVC的包材、容器及免洗餐具,不得填裝食品、飲料或水、油鹽等調味品、藥品、酒類、維他命內服液或動物食品飼料等商品,且上述商品在2022年11月1日之後不得製造、輸入及販賣,在此之前已生產或輸入的商品則不在草案管制範圍內。

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謝炳輝表示,草案是針對含PVC的容器進行管制,盼引導業者使用其他替代材質,以減少消費端接觸PVC的機會。此外,環保署也正在研議針對其他含PVC商品的規範,將積極徵詢業者意見,並持續和環保署資源循環辦公室合作開發研究。

環團:管制值得肯定 建議擴展到其他PVC產品

環團:管制值得肯定 建議擴展到其他PVC產品

市面上不少未標示材質的塑膠桌墊,都是PVC製造。圖片來源:看守台灣協會

長期以來呼籲禁用PVC的看守台灣協會,秘書長謝和霖對這項預告給予正面肯定,他認為雖然管制範圍有限,但至少解決了一部分的問題。

謝和霖指出,早期台灣這類PVC食品容器很多,經環保署一再調高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,使其處理成本遠遠高過其他塑膠類,讓製造廠商轉而使用別的材質,久而久之業者幾乎不再生產PVC食品容器,如今再公告禁止也較不易產生爭議、引發民怨。

謝和霖認為這是很好的策略,也建議環保署應該加速擴展管制範圍。他進一步指出,PVC用途相當廣,除了容器,目前國內最大宗的應用是建材類,如PVC水管、地板等,還有鞋子、家具等眾多商品都含有PVC,應該採取類似策略,一步步將這些物品公告成應回收項目,再依照材質的回收難易度訂定不同的費率,除了將回收的成本回歸生產者,也可以藉此慢慢淘汰PVC材質。

授權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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